我2016年元旦结婚,当时彩礼3万,女方和我结婚的时候已经是第三次结婚了,现在我们之间有个女儿,80天了,现在我们要离婚,请问孩子和抚养费怎么定?
2024-08-08 04:29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生育子女的,无论子女是否出生时就已经成年的,都应当由夫妻双方承担相应的抚养责任。因此,您们的孩子应该由双方共同抚养。 至于抚养费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抚养费包括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具体到您的情况,您可以协商确定孩子的抚养费支付方式和金额,并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同时,如果您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过错,如不履行抚养义务等行为,也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或者采取其他措施来保障孩子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