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海南,三亚吉阳区津海建材城这边,昨晚因旁边垃圾桶过满,就把垃圾拿到了陶瓷仓库那边个垃圾池去丢,旁边根本没设置牌子标志不能丢垃圾,他们管理人员过来说不能丢,我们马上就把垃圾收了起来,但是这样他们还是要罚款,一开始说2百元,我们想丢垃圾池也没有犯法,就和他们讲理,这样一来他们说要五百元,这样我也不敢说了,他们说你们在说就把我们拉倒警备局,后来给四百元他们了,请问他们这样做合理吗?一开始不肯帮我开收据,后面和他们商量手写了一份收据。
2024-10-20 01:52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不当的执法行为。首先,关于垃圾桶是否需要设置特定标志的问题,建议您与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规定,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其次,如果垃圾桶过满导致无法正常使用,您可以联系城管部门或物业进行处理,以确保环境整洁和公共安全。最后,如果您认为对方的罚款不合理,可以尝试通过协商解决,或者向有关部门投诉。但请注意保留所有证据,以便后续维权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