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土地确权与实际不符合,以前社集体分的土地多,(以前要交农业税的所以村上和个人都少报了一些),还有当时社里分的小荒地,现在村支书都不让报,不给确权!所有的都按每人1.3亩(大亩1000平方)剩余的一率不与确权,是否合理!是否合法! 第一轮土地实分土地面积1.64亩,(其中还不算各家应分的册外地)
2025-02-19 20:42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确实存在一些争议和困惑。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权工作应当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确保土地确权的准确性。如果您认为自己的确权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建议您可以向当地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申请重新确认。 其次,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确权工作的具体操作通常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并且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如果村支部对确权结果有异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上级政府部门的帮助和支持。 最后,对于小荒地的处理,依据相关政策法规,确实应该按照“谁耕种谁所有”的原则来确定归属,但同时也要注意保护农民的利益。在实际操作中,村委会应当尊重村民意愿,公平对待每一位农户,避免出现侵害个别农户权益的情况。 希望上述信息能够帮助到您,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