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挂靠企业,货车把摩托车撞了,两死一轻伤,道路交通运输部门以没在一小时内上报为由罚企业年收入的40%,这样合法吗
2024-10-03 22:55《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在本案例中,若货车挂靠的企业未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向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则可能构成迟报行为。依据上述法律规定,该企业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但是,在此情况下,罚款的金额似乎过于严厉。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五十万元以上的罚款时,应当告知其有权要求举行听证会。因此,如果企业认为处罚过重,可以申请听证,以便更清楚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如果当事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或过错较小的情况下,法院可能会酌情减少部分或者全部的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虽然罚款的数额较高,但考虑到实际情况以及法律规定,企业应该考虑是否需要进行听证,并寻求适当的救济途径来减轻或消除处罚的影响。同时,企业在处理此类事件时,也应确保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避免因违规操作而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