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的商铺是5年,以前合同规定是一个季度交一次费,但由于今年经济不景气,就一个月交一次.但从来也没有拖欠,这次是交到9月30日,但商场招商,要求要收回铺面.他们说我违约,没有3个月一次付款,但我没有拖欠房租,而且是签过5年合同的.如果我打官司,我会赢吗?我可以不搬吗?
15天前首先,关于您是否需要支付剩余的租金,这取决于您的租赁合同的具体条款。一般来说,如果您的合同中明确规定了租金支付方式,并且按照该约定进行支付,则应继续履行。 然而,如果您认为您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或合同中的约定,那么您可以考虑在诉讼前解决争议。具体而言,您可以尝试与开发商协商,寻求达成和解协议。如果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可以考虑提起民事诉讼。 对于是否需要搬出店铺的问题,同样取决于您的租赁合同。如果您的合同中有明确的规定,或者有其他证据表明您的行为不符合合同条件,那么您可能需要搬出店铺。但是,如果没有这些证据,您可能会面临一些困难。 最后,无论最终结果如何,建议您在处理此类问题时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化的决策,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来帮助您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提供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