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今年17岁,女。去年因为家里出了一些事着急用钱,找朋友的朋友写了一份借贷证明。以经营为由写的一份比较正式的欠条,两万块钱,百分之2的利息。说好的是第二天把钱给我,但是没给。我找他要的时候,他说没周转过来,以至于拖了一个月。后来,我直接说找他要欠条,他就说见面给我,现在出差。以至于到现在都没有给我,碍于朋友面子我没逼着要。可是我怕到时候他会拿着这份没有给我钱的假欠条来找我要钱,到时候我该怎么办?比如在要不回来这个欠条的情况下,这份欠条生效么?我当时因为着急家里的事,签名按手印,和身份证复印件都给他了
2024-10-17 20:37您的情况涉及到民间借贷纠纷,建议您尽快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您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欠条上的约定偿还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欺诈或胁迫,可以考虑申请撤销该借贷关系,并请求法院确认该借据无效。 其次,在处理此事时,您应当尽量保留与案件相关的所有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借贷证明、欠条、转账记录等,以便日后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您的主张。 再次,如果对方声称已经将款项转给了他人,或者拒绝归还借款,您可以尝试通过调解或其他非诉讼方式来解决争议。例如,您可以尝试联系对方,表达您的诉求并询问其还款的具体情况,同时也可以寻求第三方的帮助,如银行、信用机构等,以获取更多的信息和帮助。 最后,无论采取何种方式解决问题,都应当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避免因冲动行事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