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家人今年2月被关在深圳看守所了,有文件送回老家了,我今年的8月15号去过看守所存钱,但9月初他以前的同事说看见他了,被放出来了,我想问的就是在看守所关押8个多月后无罪会被放出来吗(在家属不知情的情况下),如果被放出来会有文件发回老家告知亲属吗?
2025-02-13 03:35尊敬的用户,关于您提到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解答。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时间应当从逮捕之日起计算。因此,在您提及的案件中,若您的家人没有被判刑,则他可能已经被释放。 其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或者逮捕的人,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进行讯问,并且告知其有权聘请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但是,由于您提到的情况是家属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这可能导致无法及时获得有关信息。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尽快与警方或相关机构联系,了解具体的案情和处理情况。 再次,如果您认为该案件存在疑点,可以考虑向律师寻求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希望您能保持冷静,理性面对此事,并积极采取措施解决问题。如果有其他疑问,请随时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