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与邻居发生纠纷,经过法院审理我也胜诉了。到法院要求我拿出一万五人民币,否则不给判决书。理由是:判我无罪没法跟派出所以及原告交代。我都不明白了,我都胜诉了,有理有据。为什么还要我出钱,凭什么?!
2025-04-11 18:56尊敬的当事人。 根据法律规定,您已经胜诉并得到了判决书。在您的案件中,如果您认为判决不公平或者需要赔偿,您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或者提出上诉。 至于您提到的问题,如果法院要求您支付费用,这通常是因为您没有履行判决中的义务,如支付诉讼费、执行费用等。在这种情况下,您应该尽快联系法院,了解具体的情况和原因,并根据法院的要求及时处理。 请注意,任何情况下,您都有权利拒绝支付超出判决范围之外的费用,但必须提供充分的理由以支持您的决定。如果您对判决有疑问或不满,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请您记住,遵守法律法规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同时也是保护自己权益的重要手段。希望您能够妥善处理此事,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