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我发一条求助(告诫)广告:本人于2016年6月24日以车销业代的形式加入汇源饮料瑞金营业所、在岗期间表现良好、业绩良好!但是在后来公司不动声色的把我们原本重点产品经营权给否定了!至此后来我们都是以垫付的形式在勉强支撑!直到2017年2月底我选择离职!(垫付款也直到2017年3月份打货过来才兑现清楚)但是没有想到的是公司以我连续2个月低业绩为于不给我发放2017年2月份工资!!(此事也直到4份本人才知道) 请问我该如何维权!烦请律师解答!谢谢
2021-08-02 11:14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