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04年进入公司,工作至今已有13年,进入公司一直执行做六休一工作制度(每天8小时制,星期天休息),碰到国定假日也执行公司放假制度(七天国定长假放五天,五天国定小长假放三天,三天国定假期放二天),今年,因为公司发展网店业务,把我又派到网店部门,执行七天无休工作制度(星期天订单很多,晚上七八点下班),还要兼顾市场部工作,虽然星期天算加班,但工作压力加大和照顾不了家庭事情,如果本人辞职,可以向提出哪些赔偿。
2021-06-26 11:14由于您提交的问题涉及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短时间内无法给您提供较为完整的专业意见,建议您在9:00-18:00致电*******106由助理安排律师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