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老人同住,因户口不在唐山,以老人(户口在唐山)名义购买廉租房,我们出资24000元,房子总价34000元,其中以前房租补清7000元,房本老人名字,我们没有出资证据,我们离婚时,房子怎么办?
2025-06-17 21:1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属于所有人。如果您们之前已经通过协议的方式将该房屋的所有权转让给了您方,并且在转让过程中已明确说明了此房屋为您的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该房屋的产权应当属于您们双方共同所有。 然而,由于您们现在面临房产分割的问题,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由专业人士对您的权益进行评估和保护。可以考虑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房地产律师或婚姻家庭法专家,他们可以帮助您分析案情,制定最佳策略,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 同时,为了避免未来的纠纷,建议在处理此类事务前,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所有的交易都是合法有效的,以免将来发生争议时陷入困境。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