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2016年5月份购买二手房一套,总价32万,交了4万,只给开了个收据,没有签订合同,剩余28万卖方帮助办理贷款,以及配合过户,我只拿过户费,至今入住1年,还没给办理过户,前两天通知我说是办理过户需要手续费要2万,我说行,卖方叫我准备办理贷款的材料,我准备好材料去找卖方,卖方恶意刁难,说过几天在叫,小区改电的材料也不收,现在小区要改一户一表的,我很着急,卖方给我停电,以及不给我办理过户,我只有收据没有正式合同,我该怎么维权,给我停电我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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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拿着相应的收据,要求对方办理过户。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相应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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