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爸在一个小工地干活,今年62岁,应该并没有签什么劳动合同。前几天在工地上中午吃饭喝了点酒,下午3点多头晕摔倒,昏迷10分钟,不能站立。工地人打电话叫了救护车,但我爸脾气暴躁不愿上车(后来在医院检查是因为脑干等多部位出血导致不能正确判断),所以没有能送到医院。一直到当天晚上8点多才通知的我家里人,我到了工地时我爸还坐在工地里,说话言语表达已经糊涂了。后来我废了很大功夫把他送到医院,当晚11点就住进神经重症监护室,目前已经昏迷20天。 请问这种情况工地负多大责任? 请问这种情况工地上负有多大责任?
2021-05-12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