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男方起诉离婚,七月七日开庭,双方婚后共同贷款买房一套,一个五岁女儿,起诉理由,感情破裂,房子女方和孩子居住,男方已搬离住房十一个月,房子评估预计约250万元,市场价约280万元,共同存款约十万在男方卡上,男方现提出房子归女方,贷款由女方一人承担,孩子归女方,房子价值一半抵消女儿抚养费,另出十万元抚养费。但是由于女方工资并不足以独自还贷,银行是否会选择拍卖房产?请问男方提出方案是否合理,存不存对女方及孩子的不利的后果或隐患?急盼回复,谢谢您!
2021-06-29 11:14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建议聘请律师,依法维护权益,您可在9:00-18:00致电*******106由助理为您安排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