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两年多了,离婚协议书上协议:两个孩子,大女儿跟我,小女儿跟父亲,我们共同的房子归他,他应付我十万零五千,可他只给了一万零五千,现在打电话不接,躲着我,不给钱。我现在大女儿上大学,负担特别重。想寻求法律援助,可听朋友说费用要一万左右,官司打赢了,对方如果还不给钱,还要申请强制执行,费用自理。我想问:我履行了我的义务,而对方没有履行,躲着,这样我就没有办法了吗?
2024-11-27 09:52您的情况涉及到财产纠纷和人身安全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您有权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书的约定支付相应的款项。如果您已经履行了自己的义务,但对方拒绝支付或拖延支付,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与对方沟通协商解决。尝试通过电话、信件或者面谈等方式与对方进行沟通,表达您的需求和担忧,并询问对方的具体原因。 寻求调解机构帮助。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介入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法院会尽力促使双方达成和解。 咨询专业的法律服务。考虑到诉讼可能会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建议您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代理,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关于费用问题,不同地区和不同的案件可能有不同的收费标准。一般来说,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律师费可能会比较高,而且即使胜诉后,对方如果不履行判决,还需要自行承担执行费用。因此,建议您在决定是否进行法律援助之前,先考虑清楚自己的经济能力和时间安排。 请记住,无论遇到何种情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至关重要的。希望您能够妥善处理此事,并尽快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