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青海检察院法院栽赃陷害了,定我徇私舞弊减刑罪。我现在申诉到省检察院,省检察院又发回市检察院申诉处。我的案子是市检察院和大通检察院办理的。我对他们还我公道没抱希望。现在我,希望他们能回答我三个问题。一是我的律师取证,当事人和证人已经否决了检察院取证的不真实。二是罪犯李某减刑至今有效,证明合法。三是涉案领导比我性质严重,他们没事,我想不通。我是一个小职员,没权利帮助罪犯减刑,只是违规,在生活上给李某帮助,购置生活用品,不是违纪物品。
2024-09-13 02:42首先,关于您的律师取证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律师在调查案件事实时应当独立进行,并且不得受到任何外部干扰。因此,如果您的律师认为证据不实,有权拒绝提供相关材料或者提出质疑。同时,您也有权要求律师向有关机关反映情况,以获取公正处理。 其次,关于李某减刑是否有效的问题,需要了解具体的减刑政策和程序。一般来说,减刑需要符合法定条件,包括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悔改表现等。如果您有证据证明李某减刑期间确实符合减刑条件,那么可以向有关机关申请复查或重新审理。 最后,关于涉案领导与您之间的关系问题,这并不构成您的责任。作为个人,您应该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依法办事,不应因个人关系而影响公正司法。如果您对案件处理不满,可以通过正常途径向上级机关反映,寻求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