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从我小就离婚了,扶养权在母亲这边,父亲受过刑,直到前几年父亲回来找我,刚回来找我时,给过几个月的生活费,也就是两千块,后来慢慢的,他说他给的钱是母亲用的,其实母亲一分都没拿,他却为此就不给了。让我去找他才给,因为母亲一直没什么固定工作,收入低,家中又有残疾的大伯由母亲照顾,为了生活费,去找父亲。一直到今年,上城市来读职校,学校里扶贫政策很好,在校全免学杂费,但是校外的费用顶高的,参加了不少的培训班,父亲最后给的费用的是一千,但是在交培训班是不够的,再问父亲时,要我转户口到他那里才给,父亲有暴力倾向,而母亲方面到现在都一直给生活费,但是这几年家里发生变故,母亲己经开销不起了,我又不转户口
2017-12-19 2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