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私自安装电表开始收电费,是否属于非法经营罪
18天前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此外,《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如果企业私自安装电表并以此为由向客户收取费用的行为符合上述法律规定,则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或聚众哄抢公私财物罪。然而,具体定性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