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女儿五岁,年三十被同村27岁的男性放烟花烧伤,他说不是故意的,去医院检查,我女儿属于深二度烧伤,脖子和肩膀都有伤,住院住了一个多星期,到现在为止他才给过一千元,一直说没有钱为理由,医生说大一点要手术,大概需要三万块左右,请问我应该要怎么办啊?
17天前您女儿的情况非常严重,建议您尽快联系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向医院了解具体医疗费用。根据《民法典》第34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同时,《民法典》第1198条也规定了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认定为共同危险行为,由多个侵权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在处理此事时,您可以考虑以下步骤。 委托专业的律师或法律顾问协助处理。 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方赔偿全部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以及精神抚慰金等。 考虑是否申请司法鉴定,以确定烧伤程度及后续治疗所需费用。 在等待案件审理过程中,尽可能与被告方进行沟通,寻求解决办法,如分期付款、提供担保等方式减轻经济压力。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希望您的女儿早日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