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离婚是自己去民政局办理的、有个三岁多的男孩、由我抚养、男方拿抚养费、一个月1000元、满18周岁、共计18万元、年付。每年的5月15号之前支付4万元、支付清为止!现在打电话、发信息、就是不给孩子、耍无赖!我和孩子的户口都迁至到他们那里的、可以迁回来吗?
回答数:604
户口问题建议咨询户籍管理部门,对方不给孩子的情况建议向法院起诉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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