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离婚现在面临点问题想咨询一下,婚内我们买了一部车字,付了36000还有50000贷款没还清,因为老公有案底信誉度不好所以银行不给贷款,我以个人名义贷款的,所以手续没有他任何签字,请问这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我不想要,贷款他继续还,他如果还不上银行会找我要钱吗?如果他想要我需要怎么做,银行才不会像我追究呢?还是只能车子归我?谢谢
2024-11-13 09:30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和车辆等动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您和您的丈夫对这部车享有同等的共有权。 关于还款责任的问题,如果您和您的丈夫同意将该笔贷款由您一个人承担,并且愿意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偿还,那么您可以选择与银行协商,要求银行接受由您一人承担全部贷款的协议。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个决定可能会影响您的配偶的权利,因此在做出决定前应仔细考虑。 至于银行是否向您追索债务,取决于借款合同的具体规定以及银行的违约处理方式。一般来说,银行有权向借款人追索未偿还的款项,包括本金和利息。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例如借款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夫妻双方共同还款”的条款时,银行可能会优先处理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而非单方资产。 最后,建议您与您的配偶进行深入沟通,讨论如何妥善处理此事,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