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去逝前二十天交待后事,给我一张银行卡让我另立卡并提出二万看病,二十天后死了,第二天孩子回来要卡.将我告上法院,这是遗广案吗那时的财产转移有一效吗
2026-01-19 04:54您的弟弟去世时已经完成了其生前的遗愿,并且通过书面形式(如遗嘱)明确指示了财产如何分配。因此,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您有权继承这笔款项。 在遗产处理过程中,通常会有一个过渡期,即“遗产分割期”。在此期间内,如果继承人未及时领取遗产,那么该笔款项将进入遗产管理人的账户,直到继承人在一定期限内领取为止。这个期限通常是3个月到6个月不等,具体时间取决于当地的规定。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建议您尽快与有关机构联系,例如银行或当地的遗产管理人办公室,了解具体的处理流程和期限。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和指导,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