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咨询一下离婚刚好9年,一个女孩是跟着我,孩子的父亲离婚后就给了一年的抚养费,后面这几年都没有给过,也没有看过一次孩子,请问如果现在我去起诉是以娃娃名字还是我的名字,帮孩子要的应该都抚养费钱,原来离婚协议是每个月给孩子600,只到孩子18岁
2026-01-19 03:58您好!根据法律规定,您可以通过孩子的名义提起诉讼来要求被告支付抚养费用。在离婚协议中提到的每月支付600元作为抚养费,直到孩子18岁的条件已经满足。因此,在提起诉讼时,您可以要求法院将这个金额视为抚养费的一部分,并且按照法定标准计算其应付款额。 请注意,具体数额可能需要由专业的法律顾问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和计算。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有其他疑问,欢迎您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