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离婚户口还在前夫家,现在那边房子拆迁了,我的名字也分到75个平方的房子,但是拿房子的时候却没有我的名字,因为他家八个名额只拿了三套房,剩下的都拿了钱,我问他们,他们说如果我要抢就把我的这个还给政府不给我,我想问问我的赔偿他们有权处理吗
2025-05-04 20:03您的情况可能涉及房产继承和补偿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时,即使一方去世,另一方也有权要求分割该部分遗产。如果您认为您有权利获得该房屋的产权,那么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该房屋为您的共有财产,并要求被告将其份额归还原告。 至于被告是否可以将房屋作为其他用途处置,这取决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双方的协议约定。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通常情况下,房屋的所有权是不可转让或被剥夺的。因此,除非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或者协议,否则被告无权擅自处置该房屋。 建议您与对方进行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协助处理案件,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