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专家,公安局刑拘了5个月零7天,因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局才取保候审放人,这样违法吗?
28天前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留措施的最长期限为37日。如果在37日内没有办理逮捕手续,则应当立即释放或者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公安机关可能已经执行了拘留期限,并且在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后进行了取保候审,但这并不意味着该案件已正式结束,因为检察院仍然有权继续审查和决定是否应提起公诉或撤销案件。 所以,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但是,这也不排除存在某些特殊情况或司法实践中的例外情况,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具体案情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