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这边租房子,刚开始没说电费水费有什么保底的,收房租的时候冒出一个电费每月公摊十度,实际一共四层楼,一层就两个感应灯,没有电梯,一层楼我在深圳租房,签合同时都比较正常,但是收房租时就来套路了,要求电费每月公摊十度,这个是四层楼的,每层最少十户人家,每层公共照明就两盏感应灯,也就是两盏感应灯一个月收一百度的电费,还有就是租房要求水费每月保底五吨,基本上如果是一个人住的话,最多一个月只能用两吨水左右,另外三吨我不用也收钱,那岂不花了冤枉钱?这样的规矩合法吗?
2025-07-22 15:20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出租房屋收取水电费用应当公平合理,并且不得超出合理的范围。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房东和承租人都应该明确告知每一项费用的具体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认为房东提出的费用过高或不合理,建议您与房东进行协商,看看是否可以调整价格或者达成更公平的协议。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消费者保护组织或相关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注意,在任何争议解决过程中,都要确保证据充分,以便能够有效地证明您的主张。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