鄙人在去年承租了一栋农民房,当时签约的是一切事物均由我负责,包括水电等.当时房东有配备太阳能热水器,并告知主要是使用太阳能,只有在下雨天跟阴天才会使用电能跟风能.现因每月电费特别多,即去查电到底用去哪里了,查出太阳能每月用电1500余度,且查询当月晴天居多.现跟房东协商此费用应由他负责,因为没有尽告知义务,他拒不接受.说按合同办事,我想知道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刻意隐瞒,我手上有他没有告知的间接证据.我有没有办法可以要求他来承担这个费用,或者解除合同.
2025-04-18 16:46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有权要求房东承担额外的电费。首先,您应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了充分保护,以便您可以采取适当的行动。 在合同中明确指出所有事务都由您负责,包括水电等,这表明您对合同条款有清晰的理解。此外,房东承诺太阳能热水器仅在下雨天和阴天使用电能与风能,这意味着太阳能的使用是有限制的。 如果房东未履行这一承诺,即在阳光充足的天气下仍然使用太阳能并导致大量电费支出,那么这可能构成违约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向房东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遵守合同约定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如果您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进行协助。律师将能够帮助您收集相关证据,了解法律规定,并指导您如何最好地维护自己的权利。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行动应基于当地法律法规及个人情况而定。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