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8年5月5号在骑电动二轮车上午12点左右下班回家的路上被一辆小轿车撞倒!她是从后面撞我的车尾把我从车上撞多远,没骨折,但膝盖里有大量积液!对方是全责!我是无责任!到现在我还不能上班!长时间走路,脚还会肿!我住院的费用全部由我自已垫!出院找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把我的医药费扣了1千多,并且没给我算营养费!我问了,保险公司说找撞我的人协商,可撞我的人要我给保险公司的人协商,请问律师,我现在已什么样赔付标准来计算我的损失!我住院花6千3百多元,总共住了28天院!我是移动公司外呼人员,护理我的是我老公,他是电焊工,按照当前情况,我能得到多少元的赔偿!
2025-09-07 23:50您的案件涉及交通事故和医疗纠纷。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您可以依据以下原则进行索赔。 事故认定。首先需要确认此次事故的责任归属,如果交警部门已经出具了事故责任认定书,则应以此为依据。 医疗费用。您在医院的治疗费用应当包括医疗费、交通费(如需前往医院)等,这些费用一般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报销。 误工费。由于您无法工作导致收入减少,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具体的赔偿数额需要结合您的实际情况和当地的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 营养费。如果医生认为有必要补充营养,可能需要支付相应的营养费。 护理费。如果您因伤住院期间需要他人照顾,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护理费。 其他合理费用。除了上述直接与本次事故相关的费用外,还可能涉及到交通费、住宿费等间接费用。 精神损害赔偿。如果您的身体受到严重伤害或心理上遭受影响,可能会考虑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请注意,具体赔偿金额会根据当地的法律规定以及法院判决结果有所不同。建议您及时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和指导,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同时,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注意收集并保存好所有相关证据,以便于后续维权过程中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