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1年多,感情不合,有房子价值35万,写的2个人的名字,没有财产争议,因孩子的抚养问题协商不成,只有通过诉讼离婚!请问去哪里起诉 孩子哺乳期11个月因夫妻性格不合,感情不合,想跟丈夫离婚,因老公不同意,只有通过诉讼离婚!丈夫一直在广东 他的户口所在地老家在娄底安平 我的在娄星区 请问我该去哪里的法院起诉
21天前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和您的丈夫想要离婚并解决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首先,我建议您尽快联系当地的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或律师事务所,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他们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建议,并可能帮助您找到合适的法院。 其次,如果您决定亲自提起诉讼,请注意以下事项。 确保您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们的感情已经破裂,以及孩子的抚养权属于您。 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达成协议,可以通过和平的方式结束婚姻关系;否则,需要通过法院进行诉讼。 在起诉时,应准备好所有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结婚证、房产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等。 您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您的案件,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最后,为了更好地处理这个复杂的问题,建议您与律师详细沟通,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程序要求,以便做出最明智的决策。 祝您早日解决问题,家庭幸福美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