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麻烦看我的截图。刚才法律老师已经答复我了,但我不知道如何再提问他。因为我有两个问题。第一就是我奶奶不会写字,她如何签遗嘱?可以按手印代替吗?需要公证人吗?公证人有什么要求?还有就是,我理解我可以代位继承我爸的遗产,可问题是,我奶奶以前是默认给我爸爸的。不过房子名字依然是我奶奶的,没有过户。对了,户口本上我,我爸,我奶奶,我妈是一个户口本。以后假如我奶奶去世,那我会自动变成老房子的继承人吗?
27天前您好!首先关于您奶奶的遗嘱签署,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您的奶奶年满18周岁,并且精神状况正常,那么她有权自己决定是否立遗嘱以及遗嘱的内容。如果您奶奶无法亲自书写遗嘱,您可以考虑请一位见证人在场,由您或者他人代为签字,然后将这份遗嘱提交给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至于手印是否可以替代签名的问题,中国法律规定,只有在特定情况下(如紧急情况),才允许用指纹或其他非手写方式代替签名。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使用手印代替签名是不被允许的。 对于公证人的要求,通常来说,公证人需要具备一定的资格和经验,以确保其公正地执行公证程序。具体的要求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具有相关的执业证书或资格证明,接受过专业的培训等。 关于您提到的“我理解我可以代位继承我爸的遗产”,这确实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条的规定,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之一,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也规定了亲属关系的推定原则,即在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配偶、父母、子女之间存在共同居住关系的,可以视为共同生活关系。 至于户口本上的继承权问题,如果您的奶奶在世时已经明确表示愿意将房产留给您父亲,那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即使房屋登记在您的奶奶名下,也不影响您享有相应的继承权利。但是,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尽快与您父亲及其家人协商解决这个问题。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涉及法律事务,请务必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更准确、详细的解答。希望上述信息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