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纠纷 施某夫妻73年建房,88年离异,施某户口不变。91年房子卖给同村朱某夫妻,92年朱某夫妻申请宅基地旧屋重建,村审批通过后,多年未使用建设,朱某死。后施某又将原房子买入名下。施某、朱某为同村村民,有切只有这一处房屋。 现在施某、朱某都已过世。朱某妻子健在。 3年后拆迁,施某子女有房,朱某子女有宅基地红本。 朱子女要求拆迁款对半分,施子女如何获得更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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