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5年11月份汕尾市海丰县国道撞死一名流浪汉,在2016年2月出责任认定书是同等责任。至今问办案交警什么时候可以结案,他说还没有家属来认流浪汉是没那么快结案,请问尊敬的律师,国家法律规定的是怎么样呢?是什么时候可以结案?
2024-07-19 13:46关于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和结案时间,具体规定可能会因地区而异。一般来说,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应当在事故发生后一定时间内作出,并且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才能生效。这个过程可能涉及多个环节,包括但不限于事故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技术鉴定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一般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作出,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90日。然而,这并不是一个固定的时间表,而是基于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结果有异议,建议您及时与交警部门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提出申诉。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其他途径解决争议,如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行政复议等。 最后,为了确保公正合理地处理交通事故纠纷,建议您在任何情况下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持冷静理智,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