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这个条款中赔偿时间是多久?比如月收入一万,造成损失一万,工作时间四个月,工作第三个月造成损失,那是需要一直到第七个月,赔偿完所有损失,还是只赔当月
回答数:499
您好,如果当月的工资不够扣的话会往后续延。直到扣足额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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