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我写的这个离婚协议是否合法,主要抚养问题上,孩子我抚养,女方不愿意出抚养费,您看还有什么需要补充的?还有个问题,就是她户口没有迁到我家,我们户口本还是以前的,没有变更过,离婚是否需要在婚姻状态栏写上已婚字样,才可以离婚?麻烦尽快解答,感激不尽!谢谢!
2025-05-07 03:52尊敬的客户,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协议应当真实、合法地反映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于您的问题。 关于抚养权的问题,如果双方同意并且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签订一份书面的抚养协议,明确约定抚养权的归属和子女的抚养费用等事项。 如果一方不愿意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以通过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提起诉讼来解决这个问题。 您提到的户口问题,如果您想要解除婚姻关系,通常情况下需要在户籍管理部门进行相应的手续,如办理离婚登记或者更改婚姻状况等。 关于婚姻状态栏的问题,如果双方已经决定离婚,可以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写明“双方自愿离婚”,并在婚姻状态栏中注明“已离婚”字样,这样有助于证明离婚的事实。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与我联系。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