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房子刚交易卖掉了,但是物业费有陈欠五年6200,但所欠费用距今19年了,已经不知道是哪任房主欠的了。现在我想要物业开一张证明,所欠费用并不是我所欠的,与我没有关系,请问我要求合理吗?
回答数:758
没有约定按照过户时间或者交房时间来界定物业费的缴纳是比较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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