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律咨询热线你好,我在6月30日把人撞伤,当时医院出具结果,腰部拉伤,脑部水肿,现在伤者基本痊愈,想要1.2万私了,不然不出院,交警认定我方全责,我们车辆全险,我应该怎么处理?
2025-09-17 06:00您好。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以下原则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事故,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在您的情况下,您和对方都存在一定的过错。因此,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双方可以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尝试达成私了协议,以避免进一步的纠纷和诉讼。 如果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建议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同时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和误工费等损失。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未履行义务,您可以申请执行法院判决或者申请强制执行。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当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尊重事实,维护合法权益。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指导,请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