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司法确认收多少手续费

2019-06-25 20:37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一、离婚协议书不需要司法确认程序。协议离婚的由婚姻登记机关确认,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出具的调解调议书本身就是承载法律效力的司法文书。 二、司法确认只受理人民调解协议,并经双方当事人申请。 三、确认婚姻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2011年3月30日施行) 为了规范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民事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程序,进一步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规定,结合审判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调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第二条 当事人申请确认调解协议的,由主持调解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管辖。 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委派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由委派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条 当事人申请确认调解协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司法确认申请书、调解协议和身份证明、资格证明,以及与调解协议相关的财产权利证明等证明材料,并提供双方当事人的送达地址、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司法确认申请,应当在三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的,应当编立“调确字”案号,并及时向当事人送达受理通知书。双方当事人同时到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的,人民法院可以当即受理并作出是否确认的决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或者不属于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的; (二)确认身份关系的; (三)确认收养关系的; (四)确认婚姻关系的。 第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司法确认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确认的决定。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确认的决定前,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撤回司法确认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第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司法确认申请后,应当指定一名审判人员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通知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场,当面询问当事人。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如实陈述申请确认的调解协议的有关情况,保证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人民法院在审查中,认为当事人的陈述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不完备或者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当事人补充陈述或者补充证明材料。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未按时补充或者拒不接受询问的,可以按撤回司法确认申请处理。 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调解协议效力: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二)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三)侵害案外人合法权益的; (四)损害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内容不明确,无法确认的; (六)其他不能进行司法确认的情形。 第八条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调解协议符合确认条件的,应当作出确认决定书;决定不予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的,应当作出不予确认决定书。 第九条 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确认决定后,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作出确认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条 案外人认为经人民法院确认的调解协议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益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作出确认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确认决定。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办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不收取费用。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将调解协议不予确认的情况定期或者不定期通报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和相关人民调解委员会。 第十三条 经人民法院建立的调解员名册中的调解员调解达成协议后,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参照本规定办理。人民法院立案后委托他人调解达成的协议的司法确认,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4〕12号)的有关规定办理。

2019-06-25 20:37:07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5969今日律师解答 43974

相关推荐
两个儿子,另一方没有承担抚养父母,能分财产吗 1回答
交通事故多少天内处理 1回答
如果有人欠我钱我有证据但是他不换我可以到法院去起诉他吗? 1回答
你好!我想请您问些问题? 1回答
在单位上班满6年,现在准备提出辞职,还有3天公休,准备在辞职之前把它休了,人事科不准休是合法的吗 1回答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加名 1回答
如果快手号卖出去又盗回来被对方起诉后果会怎么样,现在法院已经发达通知书 1回答
没有签劳动合同不做了是不是不会发工资 1回答
劳动法在线咨询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没有签署劳动合同。 1回答
我是一名在校的大专生,我现在就读大一,本来我的学校说的就是在校读书两年,第三年去社会上实习,并且实习的地方可以自己去找,也可以看学校的安排,我现在大一就要结束了,学校通知我们说大二开学就给我们安排地方去实习,实习半年左右,然后回学校就读一年,再出去实习半年,这算不算违约呢?当初说的是在学校读两年,也就是比我大一届的学生他们就是在学校连续读书两年然后出去实习的,那我们突然这样是不是属于违约行为呢? 1回答
二婚如果离婚可以不写协议书吗 1回答
租地需要对方提供土地证吗? 1回答
在厂里上班谈好了工资后来没给到那么多钱怎么办 1回答
母公司能清算子公司财产吗 1回答
城管垃圾处理费合法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