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从90年开始同居,已经分手了,我的户口本上有他的名字,他不愿意迁出去
2024-10-29 10:15你好!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我国,同居关系并不受法律保护。因此,你和对方之间的关系不构成婚姻关系,也就不存在离婚的问题。 关于户口本上对方的名字,如果你们曾经共同生活过,并且有共同财产或子女等其他利益关联,那么你的户口本上的姓名可能是基于共同生活的事实形成的。这种情况下,你可以要求对方迁出自己的户籍所在地。 如果你想要解除与对方的同居关系,可以考虑通过协商或者法律途径解决。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应该尊重彼此的感受和权益,尽量达成共识;而在法律途径下,你可以寻求法院的帮助,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争议。 最后,提醒您在处理类似问题时,应当注意收集证据、遵守法律规定以及妥善处理各种可能的情况。如果您有任何具体问题,建议向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咨询,以便得到更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