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申请抚养费时:自己的援助律师提高以前八年半的抚养费:结果开庭审理却不提以前的:却去和对方争抚养权:争得一定时就说以前的不要:毎当我讲话时法官却挥手:不让讲以前的事。结果判了以前的没有法律依据:开庭没有陪审员:争论在没结果时休庭:我要求以前的抚养费保留意见时:律师却说开完庭:他们在打假官司:上诉期已过有三个月:我还可以上诉到中级人民法院吗?
2024-10-29 11:50您的情况涉及到复杂的法律程序和法律规定。首先,您提到的关于法庭处理方式的问题需要详细解释,并可能涉及诉讼程序中的正当程序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辩论权利,包括对案件事实进行陈述的权利。如果被告方提出不承认原告主张的抚养费用,或者认为原告提出的数额过高,这可能是基于对子女利益保护的考虑。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通过调解或判决的方式解决争议。 如果您认为原判决存在错误,可以向法院提交申诉状,说明理由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按照法律规定,申诉应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在此期间内,您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具体的法律适用及操作细节需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分析。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指导。同时,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是必要和重要的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