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29岁的已婚女士,眼睛天生近视,但不影响日常生活,身体健康。配偶现在因病现在精神各方面都不正常,生活不能自理。我们有一个八岁的儿子,儿子从小由我抚养,爷爷奶奶偶尔给几百元生活费,但还是嫌我们花钱多,不给觉得我有残疾证,每月会补助一点钱。这八年我不仅要每天照顾儿子生活上学,儿子一切开销都是我出。还要负责经营服装店。但服装店收入都要交给孩子的奶奶,买个菜都要记账,我和儿子的日常生活都靠我每年领的残疾补助,还有每年孩子的压岁钱。给孩子报名,买衣服,生活用品。现在孩子上3年级了,我想在专心照顾孩子,不去看店,向他们要求每月支付我和儿子1500元生活被拒绝。现想离婚获得儿子的抚养权。
24天前尊敬的读者。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面临的情况非常复杂和困难。首先,关于您的视力问题,如果您认为它影响到了您的日常生活,您可以考虑申请医疗援助或寻求其他合法途径解决这个问题。同时,对于您的婚姻状况,建议您与配偶进行深入沟通,了解其目前的精神健康状况,并尝试寻找共同解决问题的方法。 其次,对于您提出的子女抚养权问题,根据中国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享有平等的抚养权,除非存在特殊情况(如家庭暴力、虐待等),否则法院一般不会判决一方单独抚养子女。因此,建议您与配偶进行协商,以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最后,作为成年人,您有权决定自己的人生方向和生活方式,包括选择是否继续经营店铺或者从事其他职业。在此过程中,您需要考虑到经济压力、家庭责任以及个人成长等方面的问题。建议您寻求专业的心理咨询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应对当前面临的挑战。 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到您,祝您早日找到满意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