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29岁的已婚女士,眼睛天生近视,但不影响日常生活,身体健康。配偶现在因病现在精神各方面都不正常,生活不能自理。我们有一个八岁的儿子,儿子从小由我抚养,爷爷奶奶偶尔给几百元生活费,但还是嫌我们花钱多,不给觉得我有残疾证,每月会补助一点钱。这八年我不仅要每天照顾儿子生活上学,儿子一切开销都是我出。还要负责经营服装店。但服装店收入都要交给孩子的奶奶,买个菜都要记账,我和儿子的日常生活都靠我每年领的残疾补助,还有每年孩子的压岁钱。给孩子报名,买衣服,生活用品。现在孩子上3年级了,我想在专心照顾孩子,不去看店,向他们要求每月支付我和儿子1500元生活被拒绝。现想离婚获得儿子的抚养权。
24天前尊敬的求助者。 首先,非常理解您当前面临的困境和困难。考虑到您的实际情况,以及孩子的成长需要和您的身体状况,建议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与配偶进行深入沟通。尝试通过对话了解对方的想法和需求,并寻求共同解决问题的方法。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 寻求社会支持。联系当地的社会服务机构或非营利组织,了解是否有针对家庭困难情况的帮助和支持服务。 留心法律规定。了解有关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积极面对生活的挑战,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创造有利条件。 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祝您早日解决难题,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