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电动车与停放在非机动车上的机动车碰撞,造成电动车驾驶人受伤。事故认定书机动车主责,电动车次责。请问这种情况主、次责任具体怎么划分?7、3开吗?还有赔偿电动车这边要怎样承担。
2025-05-08 08:30在您描述的交通事故中,由于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因此其驾驶员应被视为无过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电动车驾驶员不应承担主要(7级)或次要(3级)的责任。相反,应当依据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来确定具体的赔偿比例和责任划分。 关于赔偿方面,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电动自行车本身不属于机动车范畴,因此电动车驾驶员的损失应由其本人自行承担。如果该事件导致了身体伤害或其他财产损失,可以考虑通过保险等途径获得相应的补偿。 此外,如果电动车存在质量问题或者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则可能成为事故的原因之一,此时也可能需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最后,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或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