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份公司倒闭赔偿了一笔补偿金(就职成品仓),2017年3月公司转贸易后叫我(就职成品仓及物料仓)回去帮忙且叫我补偿金退还给公司(我没还),签合同后前两个月没收到工资,2018年3月公司合同到期也没第一时间给予结算工资且拖到现今没叫我补签合同,我又不想做了,(财务人事)就发了封邮件告知:1、黄xx,公司人事部门整理档案期间,针对你2018年3月份月已经到期的劳动合同多次要求你重新签署,但你拒绝续签,现再次通过邮件和手机短信告知请尽快补签劳动合同。 2、针对近期你上班期间怠工、不服从管理的态度,依公司管理规定,记严重警告一次,请务必以积极、认真的工作态度,努力完成份内工作,保证仓库管
24天前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存在争议。关于离职补偿金的问题,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同时,关于拖欠工资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建议您收集相关证据并及时与公司沟通,寻求解决方案。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 保存所有相关的电子邮件、短信、通话记录等证据; 建立和完善自己的工资流水账目,确保能够清晰地证明自己的收入情况; 联系当地的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投诉,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在可能的情况下,可以考虑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希望您能妥善处理好这些问题,并尽可能地保护好自己的权益。祝您早日解决问题,恢复健康的工作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