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自留山有一部分没栽树,邻居和父亲商量想种点菜,父亲就同意了,过了几年邻居说孩子大了要盖房子结婚没有地方想在这盖房子,父亲看在都是邻居的份上又答应了,后来邻居老人相继离世。他的孩子也搬走了,他们把这块地转包给别人了,父亲很生气,转过年春天父亲就把那块地给种上了,第一年那家人给打药了,第二年又把庄稼给砍了,后来村领导不知道怎么协调的,又让父亲种了,第四年林业站站长来到我们家说这块地谁也不让种了,说这块地既不是那家的也不是我家的,可我家有自留山的山照,还有村民签字作证的证明是我家的地方,请问站长你这个权利吗?或者在什么情况下他可以这样做?
14天前首先,您提到的问题涉及土地使用、所有权以及政府干预等多个方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自留山的土地使用权,应当依据合法有效的文件进行确认,并且需要得到相关部门的认可。 如果您认为您的自留山享有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那么有权要求对方尊重并遵守您的使用范围。如果存在争议,建议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关于村领导和林业站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一般来说,村领导是否有权决定他人使用的土地是属于本村还是不属于本村;而林业站是否有权干涉他人对自留山的土地使用,也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总之,处理此类问题时,应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同时也要注意尊重他人权利,寻求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希望上述信息能够帮助到您,如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