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于13年前把妈妈带到沿海给工人做饭几年。结婚后给我姐家做饭搞卫生几年。后又因为我姐连续生三孩子照顾孩子。但是对我妈妈并不好。目前跟我过。之前那么多年我姐是口头承诺给工资。现在说管吃管住没有工资。不给。不欠。以后只给妈妈养老费请问怎么办。我妈妈哪13年难道就这样算了?
16天前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复杂的法律和伦理问题,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解决这一争议。 首先,关于您提到的“口头承诺”,这在法律上并不构成正式的合同关系,因此如果您的姐姐并没有向您明确表示她会支付工资或提供其他形式的经济支持,则这种行为可能被认为是不当的行为,并可能导致纠纷。 其次,虽然您提到您母亲与您姐姐共同生活了13年,但根据中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共同抚养子女等。如果您认为您母亲对您提供了必要的照料和支持,您可以考虑通过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或其他权益。 最后,对于未来的生活安排,您可以考虑通过签订书面协议或者请专业人士进行调解等方式,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避免未来的纠纷。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协商的方式,以达成一个双方都满意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