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跟丈夫恋爱三年结婚三年,现在有一个1岁半的小孩,因为双方性格不合,常有争吵,现因双方家庭原因,争吵更多,感情破裂,想申诉离婚,请问想将小孩判到女方,双方购买的房产交由男 方,是否可以?
2025-01-26 11:25尊敬的用户,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应视为共同财产。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双方均同意离婚,并且愿意就子女抚养权和房屋归属进行协商,那么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子女抚养权的分配。由于您与丈夫已经结婚并育有一子,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法院一般会优先考虑孩子的利益,即孩子随母亲生活更为适宜。 房产的处理。如果您们双方同意,可以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将共同拥有的房产归一方所有,另一方则有权继续居住。但需要注意的是,在此之前需要确保该房产没有债务或其他权利人存在争议。 其他财产的分割。除了房产外,其他共同拥有或取得的财产也应当按照公平原则进行分割。例如,存款、股票、债券等金融资产,以及共同购置的家具、电器等耐用消费品。 离婚协议的签署。在达成上述协议后,双方应当签订正式的离婚协议书,并到当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书是证明双方自愿离婚的重要文件,也是日后可能提起诉讼时的支持证据。 最后,建议您在做决定前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祝您早日解决家庭纠纷,过上幸福的生活! 以上仅为参考意见,具体情况还需依据当地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来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