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妈在我12岁时离婚了,但之前有一个房屋是共同财产。办房产证时是离婚后,办房产证的钱是我爸出的,但写的我妈的名字,因为是我妈单位的房。但是离婚协议上说把那个房子给我。我现在成年了,我爸一直催我妈过户给我,但是我妈推脱。我妈又再婚了,她说如果过户她现任老公就得同意,她不想让他老公知道。但是这个不是婚前财产,而且户主名字只有她一个,是否需要她老公的签字同意呢?
2024-08-30 06:22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该房产应当认定为共同财产。因此,即使房产证上的名字只有一方,也视为共有财产。 在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房产应该被视为共同财产。如果您现在成为成年人,并且要求将房产过户到您的名下,而您的母亲拒绝配合,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 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首先,您可以尝试与您的母亲进行协商,以了解她的立场和原因。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房产归您所有。 请求继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您的母亲去世,房产会作为遗产分配给您的法定继承人。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请求法院确认您的继承权并要求将房产过户到您的名下。 调解或仲裁。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寻求调解或仲裁机构的帮助,以解决争议。 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尽量避免采取过激行为,以免影响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