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96年在兵团购买了父亲承包种植的大棚,抱括房子,因人在外上班,交款手续由父代办,因每年要交土地费,会计将父名写在了上面。挂有父名的票据到了兄长手中,便和领导在2009年以分帐为由要我和父亲签名,背后将产权变更到父名下。在2015年开庭前他们在原票据交款人处签了我的名,由会计证明是本人签,按格式证明成了父亲遗产,我是原告,法院无任何依据推翻了我的证据.并说无直接证据。世上沒有的证据哪能找到,而釆纳了他们的伪证,上诉兵团高院后以鉴定过期为由不于鉴定,他们是知道非本人签,字迹不同,因此无法推翻他们的伪证,现除了挂名票据在他们手中外,我证据齐全。我该如何维权,请求帮助。谢谢。
2024-10-15 13:30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继承权的问题。首先,您需要确保所有的相关文件都完整且合法地记录了您的身份和权利。其次,您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律师来帮助您处理这个案件。律师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建议,并帮助您收集更多的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最后,如果必要的话,您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