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岳父下班路上出了交通事故,左眼泪管断裂,眼眶骨折,现手术还为做,因手术费用有点高,交警大队认定书已下来我们这主要责任,考虑到费用什么的,我们这该怎么像厂里所要赔偿费,请问这厂里要不要负责点?
2025-09-15 01:28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因此,在本案例中,如果您的岳父在事故中受伤,且责任主要在于被告单位,则应当按照上述原则进行赔偿。至于具体的赔偿金额,建议您向相关保险公司咨询,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同时,如果您认为对方存在过失或不当行为,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