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我叔給我个地说叫我起房子,说给我写转让公正,于是我做了基础花了50100元,做完后我一直没动过,都是他在使用,我当时开了个户装了电表,现在也被他接过他老家用了,现在准备起房子问他写转让公正,他不肯写,三年按银行利息算我总共可以收回多少钱?我该不该收?我叫他出六万,他只出三万,所以很矛盾,难道我只该收三万?很纠结。
2025-08-03 05:33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叔叔在三年前答应为您起房子,并且支付了费用。但是,在您完成了房屋的基础建设之后,他却拒绝签署转让公证书并要求您支付剩余的款项。如果按照银行的利息计算,三年的利息应该是相当可观的。因此,您可以考虑向他索要剩余的款项作为补偿,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一纠纷。 关于是否应该收取剩余的款项,这取决于您和您的叔叔之间的合同条款以及当地的法律规定。一般来说,如果您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并且没有违反任何协议,那么您可以要求对方遵守合同约定。 此外,您还可以考虑聘请一名专业的律师来帮助您处理此事,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并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